香港勝在有ICAC系列!
何兆東申請法援被拒
正被還押的首被告何兆東目前無法律代表,其妻子何妍穎的法律代表提出申請,要求將案件押後再訊,表示若何兆東日後獲得法律代表,可能會與控方聯合提出申請。
法官李慶年對何兆東的情況表示關注。何兆東透露,他已收到控方提供的18隻光碟,並一度表示有意自行辯護。他同時提到,曾申請法援但因資產超過限制被拒,目前正努力尋找律師,家人也在協助安排。
法官建議,何兆東可以考慮聘請私人律師全程處理審訊,或至少先聘請律師索取相關文件,進行分析並評估案件走向,決定是否自行辯護。案件因此押後至2025年7月2日,以待進一步發展。
何兆東交不出120萬保釋金
何兆東的案件於周四(2024年10月31 日)在東區裁判法院再度進行聽訊,並轉介至區域法院處理。裁判官屈麗雯在控方的申請下,將案件押後至11月21日進行答辯。
在法庭上,何兆東身穿白色長袖衫並戴著口罩,表現相對平靜。根據資料顯示,案件首次提堂時,主任裁判官蘇文隆已下令將保釋金提高至120萬元,並禁止兩名被告離港及接觸控方證人。
控方表示,何兆東已獲准保釋,但因未能滿足其中一項保釋條件,需繼續還押。辯方確認何兆東交不出120萬保釋金,因此仍需被拘留,然而何的妻子則被准許以原有條件保釋外出。
廉政公署起訴何兆東
廉政公署今日(2024年9月4日)起訴一名警隊明日之星——警務處總督察何兆東,及其妻子涉嫌收受一名商人超過114萬元的現金和禮物,並在履行職務時優待該商人,還涉嫌洩露警方內部資料。
- 何兆東(38歲,警務處總督察)面臨兩項接受利益罪和三項行為失當罪的控訴,違反《防止賄賂條例》接受商人超過114萬元的現金和禮物。
- 何姸頴(36歲,家庭主婦,何兆東老婆)被控一項協助公職人員接受利益罪,接受商人超過13萬元的禮物。
兩人獲准保釋,將於星期五(2024年9月6日)在東區裁判法院提堂,以準備轉介區域法院。
案發時,何兆東駐守灣仔警區,負責反三合會小組及重案組調查。他因處理一宗詐騙案而認識該商人,該商人也涉另一宗襲擊案。
控罪指出,何兆東於2021年8月至2023年1月期間,從商人處接受超過114萬元的現金和禮物,作為在調查中優待該商人的報酬。何姸頴則協助接受超過13萬元的禮物。
此外,何兆東還被控於2021年9月至2022年10月期間,利用公職身份向商人洩露警方內部資料,並在調查中優待該商人或其朋友。
廉署起訴概況
被告
- 何兆東(38歲,警務處總督察):
- 兩項公職人員接受利益罪
- 違反《防止賄賂條例》第4(2)(a)條
- 三項公職人員行為失當
- 違反普通法
- 兩項公職人員接受利益罪
- 何姸頴(36歲,家庭主婦):
- 一項協助、教唆、慫使或促致公職人員接受利益罪
- 違反《防止賄賂條例》第4(2)(a)條及《刑事訴訟程序條例》第89條
- 一項協助、教唆、慫使或促致公職人員接受利益罪
案件背景
- 涉案金額:超過114萬元的現金和禮物
- 優待行為:在履行職務時優待該名商人
- 洩露資料:多次向該商人洩露警方內部資料
案件詳情
- 何兆東的職位:駐守灣仔警區,負責監督反三合會小組及重案組的刑事調查
- 認識商人:因處理詐騙案而認識的商人,該商人亦涉及另一宗襲擊案
廉署控罪具體內容
- 控罪期間:2021年8月至2023年1月
- 接受利益:共逾114萬元現金和禮物,包括兩筆各50萬元的現金和價值超過14萬元的禮物
- 何姸頴的控罪:協助接受價值超過13萬元的禮物
- 行為失當罪:
- 涉嫌在2021年9月至2022年10月期間,洩露警方內部資料(疑犯及涉案人士資料)
- 優待該名商人或其朋友在警方調查的個案中
保釋與提堂
- 保釋狀況:二人獲廉署准予保釋
- 提堂日期:2024年9月6日在東區裁判法院提堂,以待準備轉介區域法院文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