廉政公署起訴何兆東

廉政公署起訴何兆東總督察及其妻子

發布時間:2024-09-04
最後更新:2025-04-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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何兆東申請法援被拒

正被還押的首被告何兆東目前無法律代表,其妻子何妍穎的法律代表提出申請,要求將案件押後再訊,表示若何兆東日後獲得法律代表,可能會與控方聯合提出申請。

法官李慶年對何兆東的情況表示關注。何兆東透露,他已收到控方提供的18隻光碟,並一度表示有意自行辯護。他同時提到,曾申請法援但因資產超過限制被拒,目前正努力尋找律師,家人也在協助安排。

法官建議,何兆東可以考慮聘請私人律師全程處理審訊,或至少先聘請律師索取相關文件,進行分析並評估案件走向,決定是否自行辯護。案件因此押後至2025年7月2日,以待進一步發展。

何兆東交不出120萬保釋金

何兆東的案件於周四(2024年10月31 日)在東區裁判法院再度進行聽訊,並轉介至區域法院處理。裁判官屈麗雯在控方的申請下,將案件押後至11月21日進行答辯。

在法庭上,何兆東身穿白色長袖衫並戴著口罩,表現相對平靜。根據資料顯示,案件首次提堂時,主任裁判官蘇文隆已下令將保釋金提高至120萬元,並禁止兩名被告離港及接觸控方證人。

控方表示,何兆東已獲准保釋,但因未能滿足其中一項保釋條件,需繼續還押。辯方確認何兆東交不出120萬保釋金,因此仍需被拘留,然而何的妻子則被准許以原有條件保釋外出。

廉政公署起訴何兆東

廉政公署今日(2024年9月4日)起訴一名警隊明日之星——警務處總督察何兆東,及其妻子涉嫌收受一名商人超過114萬元的現金和禮物,並在履行職務時優待該商人,還涉嫌洩露警方內部資料。

  • 何兆東(38歲,警務處總督察)面臨兩項接受利益罪和三項行為失當罪的控訴,違反《防止賄賂條例》接受商人超過114萬元的現金和禮物。
  • 何姸頴(36歲,家庭主婦,何兆東老婆)被控一項協助公職人員接受利益罪,接受商人超過13萬元的禮物。

兩人獲准保釋,將於星期五(2024年9月6日)在東區裁判法院提堂,以準備轉介區域法院。

案發時,何兆東駐守灣仔警區,負責反三合會小組及重案組調查。他因處理一宗詐騙案而認識該商人,該商人也涉另一宗襲擊案。

控罪指出,何兆東於2021年8月至2023年1月期間,從商人處接受超過114萬元的現金和禮物,作為在調查中優待該商人的報酬。何姸頴則協助接受超過13萬元的禮物。

此外,何兆東還被控於2021年9月至2022年10月期間,利用公職身份向商人洩露警方內部資料,並在調查中優待該商人或其朋友。

廉署起訴概況

被告

  • 何兆東(38歲,警務處總督察):
    • 兩項公職人員接受利益罪
      • 違反《防止賄賂條例》第4(2)(a)條
    • 三項公職人員行為失當
      • 違反普通法
  • 何姸頴(36歲,家庭主婦):
    • 一項協助、教唆、慫使或促致公職人員接受利益罪
      • 違反《防止賄賂條例》第4(2)(a)條及《刑事訴訟程序條例》第89條

案件背景

  • 涉案金額:超過114萬元的現金和禮物
  • 優待行為:在履行職務時優待該名商人
  • 洩露資料:多次向該商人洩露警方內部資料

案件詳情

  • 何兆東的職位:駐守灣仔警區,負責監督反三合會小組及重案組的刑事調查
  • 認識商人:因處理詐騙案而認識的商人,該商人亦涉及另一宗襲擊案

廉署控罪具體內容

  • 控罪期間:2021年8月至2023年1月
    • 接受利益:共逾114萬元現金和禮物,包括兩筆各50萬元的現金和價值超過14萬元的禮物
    • 何姸頴的控罪:協助接受價值超過13萬元的禮物
  • 行為失當罪
    • 涉嫌在2021年9月至2022年10月期間,洩露警方內部資料(疑犯及涉案人士資料)
    • 優待該名商人或其朋友在警方調查的個案中

保釋與提堂

  • 保釋狀況:二人獲廉署准予保釋
  • 提堂日期:2024年9月6日在東區裁判法院提堂,以待準備轉介區域法院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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