屋邨管理扣分制
香港屋邨管理扣分制是一項管理措施,旨在保障公屋的環境衛生和管理秩序。它鼓勵住戶保持良好的公共道德和關懷環境。該制度於2003年推出,並於2006年擴展。扣分制適用於公屋和中轉房屋的住戶,涵蓋28項不當行為,違規者根據行為嚴重性被扣3、5、7或15分。如果兩年內累計達16分,租約或暫准證可能被終止。這一制度旨在維持良好的居住環境和社區和諧。
公屋戶被扣滿16分即搬
公屋扣分制
屋邨管理扣分制的運作方式如下:
對於違規輕微的租戶,管理機構將首先以書面形式發出警告。若租戶無視警告再次出現不當行為,將遭受扣分處分,目前此預警制度適用的違規行為包括11項。
而以下有「*」標示的17個項目,一旦違例就會立即扣分,而不給予警告。
公屋扣分項目
| 扣分 | 扣分項目 |
|---|---|
| 扣3分 | 在公眾地方晾曬衣物 (房屋署指定地點除外)。 |
| 扣3分 | 在窗或露台外掛放地拖。 |
| 扣3分 | 在窗、露台或樓宇外牆放置滴水物件。 |
| 扣3分 | 抽氣扇滴油。 |
| 扣5分 | 冷氣機滴水。 |
| 扣5分 | 積存污水導致蚊患。 |
| 扣5分 | 在公眾地方煲蠟。* |
| 扣5分 | 未經業主書面同意而在出租單位內飼養動物。* |
| 扣3分 | 在屋邨公共地方吸煙或攜帶燃着的香煙。* |
| 扣5分 | 在公眾地方非法賭博。* |
| 扣7分 | 不讓房屋委員會(房委會)或其授權的人士於其居住單位或於毗連其單位的任何地方(包括但不限於外牆、走廊牆壁、氣窗、鐵閘),就房委會須負責的工程,或為符合法定要求,或按房委會涵蓋整幢大廈的維修、保養或改善項目,進行檢查或施工。 |
| 扣7分 | 沒有維修應由租戶負責保養的喉管或衞生設備,或沒有按房委會的要求糾正未經批准的改動工程。 |
| 扣7分 | 在出租單位內積存大量垃圾或廢物,產生難聞氣味,造成衞生滋擾。 |
| 扣7分 | 棄置雜物阻塞走廊或樓梯通道,妨礙清潔工作。 |
| 扣7分 | 造成噪音滋擾。 |
| 扣7分 | 高空拋擲破壞環境衞生的物件。* |
| 扣7分 | 公眾地方吐痰。* |
| 扣7分 | 在公眾地方便溺。* |
| 扣7分 | 把出租單位用作食物製造工場或倉庫。* |
| 扣7分 | 非法販賣商品或服務;未經房委會批准而提供、推廣、招攬或宣傳具有商業性質的商品或服務。* |
| 扣7分 | 亂拋垃圾。* |
| 扣7分 | 胡亂棄置垃圾。* |
| 扣7分 | 任由攜帶之動物及禽畜隨處排泄糞便,弄污公眾地方。* |
| 扣15分 | 高空拋擲可造成危險或人身傷害的物件。* |
| 扣15分 | 在垃圾收集站、樓宇範圍內或其他公眾地方胡亂傾倒或棄置裝修廢料。* |
| 扣15分 | 損壞雨水/污水管,引致滲水往下層單位。* |
| 扣15分 | 損毀或盜竊房屋委員會財物。* |
| 扣15分 | 把出租單位作非法用途。*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