英基幼稚園賄賂案
2026年2月24日,英基國際幼稚園(烏溪沙)前行政主任林珍妮涉嫌向十多名家長收取2萬至20萬元賄款,安排子女插隊入讀幼兒班,涉款約110萬元。林早前認罪,而其餘14名被告(13名家長及1名商人)否認串謀使代理人接受利益等13項控罪。暫委法官陳慧敏今日裁定林的證供可信,並相信林利用收生系統漏洞為涉案子女插隊,裁定14名被告全部罪成,案件押後至3月31日判刑,期間全部被告還押。
英基烏溪沙幼稚園賄賂案
案發於2018年9月至2021年8月,涉及2019至2022三個學年的英基烏溪沙幼稚園幼兒班入學申請。林珍妮負責處理申請,利用優先權類別外的「其他」申請者漏洞,為行賄家長插隊安排學位,最高打尖超過200人。英基收到匿名投訴後展開調查,揭發林向被告收取賄款。
暫委法官陳慧敏:「林的證供可信,她利用系統漏洞自行為涉案子女插隊,14名被告全部罪成。」
英基幼稚園賄賂案詳情
被告分別向林支付2萬至20萬元不等,共約110萬元,換取12名學童(11個家庭子女及蕭裕邦生意夥伴女兒)的學位。其中一名被告子女打尖212人。部分被告以「紅包」「禮物」「面試培訓費」「行政費」等名義掩飾。
控方:被告明知優先類別外申請難獲錄取,仍以賄款換取插隊學位,行為嚴重。
英基幼稚園賄賂案法官評論
- 兒童心理學博士劉映均:付10萬元稱「面試培訓費」,法官指K1面試題目簡單,10萬元足以繳付一年學費,辯解「完全令人費解,有違邏輯」。
- 江靜雯:除自身子女獲錄取外,還煽惑林向好友蔡慧妍收賄,額外控煽惑代理人索取利益罪。
- 李洁冰及蔡慧妍:稱10萬元為「行政費」或「買債券」,但錄影會面及WhatsApp訊息顯示「付錢就有學位」「唔見得光」「走罅」。
暫委法官陳慧敏:部分被告辯解脫離現實,通訊紀錄清楚顯示「紅包」「禮」指向賄款,罪成毫無懸念。
英基幼稚園賄賂案控罪及被告
| 項目 | 詳情 |
|---|---|
| 主犯 | 林珍妮(前行政主任,已認罪) |
| 被告人數 | 14人(13名家長 + 1名商人蕭裕邦) |
| 年齡範圍 | 33至45歲 |
| 主要控罪 | 串謀使代理人接受利益罪(至少1項) |
| 額外控罪 | 江靜雯另控煽惑代理人索取利益罪 |
| 涉案金額 | 約110萬元(每人2萬至20萬元) |
| 插隊最高 | 打尖超過200人 |
| 案發期間 | 2018年9月至2021年8月 |
| 判刑日期 | 2026年3月31日(全部還押) |
辯方求情與法官回應
辯方求情指「難為天下父母心」,但陳官反問行賄是否正確方法,強調賄賂罪需判阻嚇刑罰,監禁無可避免。
暫委法官陳慧敏:行賄是否正確方法?賄賂罪必須判阻嚇刑罰,監禁無可避免。
英基幼稚園賄賂案重點
- 系統漏洞:林珍妮利用收生優先權外的「其他」類別,自行插隊安排學位。
- 賄款掩飾:被告以「紅包」「培訓費」「行政費」等名義行賄,通訊紀錄清楚顯示意圖。
- 全面罪成:林證供被接納,14名被告全部罪成,顯示法庭對教育界貪腐零容忍。
- 社會影響:案件涉及名校入學公平,引發公眾對幼稚園收生制度及家長操守的關注。
案件押後至3月31日判刑,14名被告全部還押,預料將面對監禁刑罰。此案再次敲響警鐘,行賄求學位非「父母心」,而是嚴重刑事罪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