杜渡賄絡經紀

城大副教授杜渡涉$1000元賄絡經紀

發布時間:2026-01-02
最後更新:2026-01-02

杜渡賄絡經紀

  • 案件編號:STCC3709/2025
  • 被告:城大副教授杜渡
  • 法院:東區裁判法院
  • 裁判官:施祖堯
  • 辯方大律師:杜浩成

2026年1月23日,香港城市大學經濟及金融系副教授杜渡(48歲)涉嫌於2022年11月簽臨時租約後撻訂,為免賠1.6萬元違約金,向美聯代理鍾芳宙提供1000元利益要求隱瞞,被控一項「向代理人提供利益」罪。案件第二日審訊,裁判官施祖堯裁定表證成立,押後至2026年2月3日作結案陳詞。被告選擇不自辯。

城大副教授杜渡賄絡經紀

城大副教授杜渡圖片來自城大網站

鍾芳宙

美聯代理鍾芳宙圖片來源美聯物業網站

城大副教授杜渡賄絡經紀

控方指,杜渡於2022年11月6日在美聯代理鍾芳宙促成下,與業主簽臨時租約租大圍雲頂峰單位,但同日轉簽中原代理另一單位,導致撻訂。杜涉嫌提供1000元給鍾,要求隱瞞撻訂事實,避免向業主賠償。鍾否認因被告投訴而舉報,強調需代公司收取佣金。

裁判官施祖堯:表證成立,被告選擇不作供,案件押後至2月3日結案陳詞。

代理證人作供

美聯客戶總監鍾芳宙續作供,指需用公司身份帶被告睇樓,將睇樓紙日期寫錯為11月7日。辯方指鍾給被告「寬限期」避免簽中原租約,鍾否認。鍾強調出於信任未即日收訂金,並否認因被告投訴地產代理監管局而不滿舉報。

證人鍾芳宙:而家返工唔係要補償,我要代美聯收取佣金,辯方說法混淆視聽。

辯方盤問焦點

辯方指被告以為鍾與業主是中學師兄妹關係,故未簽睇樓紙;又指被告提出1000元補償鍾「白做」,非賄賂。鍾否認,並指因寫錯日期被監管局罰3000元。

辯方大律師杜浩成:被告提出1000元補償你白做,你因不滿投訴才舉報。
鍾芳宙:否認,我無得益。

杜渡賄絡控罪詳情

項目詳情
案發日期2022年11月6日
被告杜渡,48歲,城大經濟及金融系副教授
控罪向代理人提供利益罪
涉案金額提供1000元利益(涉嫌賄賂)
違約賠償約1.6萬元
涉案物業大圍雲頂峰單位
證人鍾芳宙,美聯客戶總監
審訊進展表證成立,押後2026年2月3日結案陳詞

杜渡賄絡案件重點

  • 撻訂隱瞞:杜渡涉嫌簽美聯臨時租約後轉簽中原,圖以1000元賄代理隱瞞違約。
  • 代理否認:鍾芳宙否認因投訴舉報,強調佣金屬公司而非個人。
  • 表證成立:被告不自辯,案件進入結案階段。
  • 社會影響:大學教授涉嫌賄賂代理,引發公眾對學術界及地產行業誠信的關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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