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菲假學歷
- 案件編號:STCC2029/2025
- 被告:李菲
- 法院:沙田裁判法院
- 裁判官:鄭紀航
- 辯方大律師:清洪
32歲持雙程證女子李菲 (Li, Fei) 涉嫌於2023年申請「高端人才通行證」(高才通)時,虛報擁有澳洲蒙納許大學學士學位,被控一項「為取得入境證而作出虛假陳述」罪。案件今日在沙田裁判法院再訊,裁判官押後至9月22日再訊,以待控方考慮認罪協商。被告獲准以25萬元現金及20萬元人事擔保外出,期間可離開香港。
李菲虛報學歷案情
控方指,李菲於2023年10月8日或前後,為取得高才通居留許可,謊稱於2014年7月取得澳洲蒙納許大學經濟及工商管理學士學位。被告在資深大律師清洪代表下,以普通話應訊。控方申請押後案件,以考慮認罪協商事宜,獲裁判官批准。
控方律師:被告涉嫌虛報學歷以獲取高才通居留許可,控方需時間考慮認罪協商。
李菲假學歷保釋條件
辯方申請修改保釋條件,獲控方不反對。署理主任裁判官鄭紀航批准被告以25萬元現金及20萬元人事擔保外出,期間可離港,但需遵守嚴格條件,包括返港後24小時內到警署報到、在港居於報稱住址及每周三次到警署報到。
辯方大律師清洪:被告需離港處理個人事務,申請放寬保釋條件以便靈活安排。
裁判官鄭紀航:批准保釋條件修改,但被告必須嚴格遵守報到要求。
李菲假學歷控罪詳情
| 項目 | 詳情 |
|---|---|
| 案發日期 | 2023年10月8日或前後 |
| 被告 | 李菲,32歲,持雙程證 |
| 控罪 | 為取得入境證而作出虛假陳述罪 |
| 指控內容 | 虛報於2014年7月取得澳洲蒙納許大學經濟及工商管理學士學位 |
| 保釋條件 | 25萬元現金、20萬元人事擔保、可離港、返港後24小時報到、每周三次報到 |
李菲假學歷案件重點
- 虛假學歷:李菲涉嫌謊稱擁有蒙納許大學學士學位,申請高才通居留許可。
- 認罪協商:控方正考慮與辯方達成認罪協議,影響案件後續進展。
- 保釋條件:被告獲准以45萬元保釋並可離港,需遵守嚴格報到要求。
- 社會影響:案件涉及高才通計劃的申請誠信,引發公眾對香港移民政策的關注。
香港媒體報導

圖片來源:HK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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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菲高才通假學歷獲簽保守行為
延伸閱讀:自簽擔保守行為
被告李菲由資深大律師清洪代表出庭。她自簽2000元,承諾守行為24個月,期間不得干犯任何刑事罪行。控方不反對,法庭正式撤銷控罪。
資深大律師清洪:被告真誠悔意,願意接受簽保守行為,望法庭從寬處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