潘焯鴻被申請破產

潘焯鴻被申請破產

發布時間:2026-02-03
最後更新:2026-02-03

潘焯鴻被申請破產

  • 案件編號:HCB 1408/2025
  • 被告:潘焯鴻
  • 法院:高等法院
  • 法官:王鳴峰

2026年2月3日,香港科學園監察委員會主席潘焯鴻被大埔區區議員梅政雄申請破產呈請,案件今日再訊。梅政雄一方指潘尚欠約69萬元,並拒絕潘的還款方案,要求法庭頒下破產令。潘焯鴻則爭議欠款金額,稱已還40萬元。特委法官王鳴峰建議潘先還款,並訂下最後通牒:若潘於本月12日下午5時前清還69萬元,法庭即撤銷呈請;否則很大機會頒令破產。

潘焯鴻欠款爭議與還款方案

呈請人梅政雄一方由大律師代表,指潘焯鴻現欠款約69萬元,昨晚收到潘方律師樓信件提出還款方案,但認為方案有缺陷而拒絕接受。

呈請人大律師:被告欠款約69萬元,呈請人拒絕接納還款方案,要求法庭頒下破產令。

潘焯鴻親自出庭,強調對欠款金額有爭議,並指呈請人早前已收到他還款40萬元。

潘焯鴻:「對涉案金額有爭議,呈請人已收到我還款40萬元。」

法官提出限期還款方案

法官王鳴峰聽取雙方陳詞後,建議潘焯鴻先還款以解決爭議,並訂下明確期限。

特委法官王鳴峰:「若潘在本年2月12日下午5時前清還69萬元,法庭會撤銷破產呈請。若未能在限期前還款,法庭很大機會頒令他破產。」

潘一度表示不同意,強調金額仍有爭議,又指其戶口遭政府凍結,需透過律師樓處理。法官回應指潘可先還款,之後再追討多收部分。

法官王鳴峰:「你如果覺得告多咗,可以告番佢。」

潘最終同意先償還69萬元。法庭押後案件至2月13日再訊,若潘在12日下午5時前還款,翌日無需到庭,法庭會撤銷呈請;否則將頒令破產。

潘焯鴻被申請破產案件詳情

項目詳情
呈請人梅政雄(大埔區區議員)
被告潘焯鴻(香港科學園監察委員會主席)
欠款金額約69萬元(潘爭議金額,稱已還40萬元)
還款限期2026年2月12日下午5時前
後果還款成功 → 撤銷破產呈請
未還款 → 很大機會頒令破產
下次聆訊2026年2月13日
案件編號HCB 1408/2025

潘焯鴻被申請破產案件重點

  • 欠款爭議:潘焯鴻爭議欠款金額,稱已還40萬元;呈請人堅持69萬元並拒絕還款方案。
  • 最後通牒:法官訂下2月12日還款期限,成功即撤銷呈請,失敗則很大機會破產。
  • 潘焯鴻回應:同意先還69萬元,之後再追討爭議部分。
  • 社會影響:案件涉及公職人士(科學園監察主席)及區議員,引發公眾對公職人員財務操守的關注。

案件現處於關鍵階段,若潘焯鴻能在限期前還款,可避免破產;否則法庭將頒令破產,對其公職及個人信譽造成重大影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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