K金大王涉非禮
- 案件編號:ESCC1738/2024
- 被告:K金大王胡楚南
- 法院:東區裁判法院
2025年10月21日,胡良利(萬益)珠寶行董事長、「K金大王」胡楚南(81歲)被控於2024年9月2日在公司辦公室非禮女助理X,今日在東區裁判法院開審。胡否認一項非禮罪。
K金大王涉非禮案情
控方指,胡楚南於2024年9月2日在上環永德商業中心辦公室內,抓住事主X的腰部、拉近並拍其臀部,構成非禮。X入職胡良利(萬益)有限公司一個月後轉任胡的助理,需陪同出席商務晚宴。事發後,X即向男友哭訴並遞交辭職信,同事反應暗示類似事件非首次。
事主X:胡抓住我腰部,拉近到他的頭可以碰到我胸部,還拍我臀部,感覺好核突,好想沖涼。
K金大王涉非禮事件詳情
X供稱,2024年9月2日中午,胡叫她進辦公室商討公幹事宜。胡要求X走近,隨後抓住其腰部並問「你條腰幾吋呀?」。X錯愕未及反應,胡再將她拉近,致X失平衡,胡的頭部可碰到其胸部,並用雙手拍其臀部一下。X形容過程「漫長且污糟」。
事主X:我當時好驚,覺得好污糟,整個過程像很長,真的很不安。
事發後,X離開辦公室,立即致電男友Y哭訴,男友建議辭職。同日下午3時,X向人事部遞交辭職信,向同事Rebecca交代胡「郁手郁腳」,Rebecca回應「唉,又係咁」,並試圖挽留X。X稱胡事後持續致電,令她感到騷擾。
事主X:我向同事說了事件,Rebecca回應「又係咁」,我感到很無奈,胡還一直打電話騷擾我。
被告K金大王胡楚南背景
胡楚南為胡良利(萬益)珠寶行董事長,綽號「K金大王」,2001年獲委任為非官守太平紳士。X於2024年6月加入公司任品牌主任,一個月後轉任胡的助理,負責陪同出席宴會及會議等。
控方律師:被告利用職權地位,在辦公室內對女助理作出非禮行為,嚴重違反職場倫理。
K金大王非禮控罪詳情
| 項目 | 詳情 |
|---|---|
| 案發日期 | 2024年9月2日 |
| 被告 | 胡楚南,81歲,胡良利(萬益)珠寶行董事長 |
| 控罪 | 非禮罪 |
| 案發地點 | 上環永樂街177至183號永德商業中心某單位 |
| 事主 | X,胡的助理 |
K金大王胡楚南涉非禮案件重點
- 非禮行為:胡楚南涉嫌抓住女助理腰部、拉近至頭部可碰胸部並拍臀部,構成非禮。
- 事主反應:X感「好核突」,即哭訴男友並辭職,顯示事件對其心理影響。
- 同事回應:女同事「唉,又係咁」暗示類似事件或非首次,突顯職場問題。
- 社會影響:案件涉及知名企業家,引發公眾對職場性騷擾及權力濫用的關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