許金山殺妻女案
許金山殺妻女案重審
- 案件編號:HCCC389/2023
- 暫委法官:祁彥輝
- 被告:許金山
前香港中文大學醫學院副教授許金山涉嫌於2015年利用注滿一氧化碳的瑜珈球,在私家車內殺害妻子及女兒一案,經重審進入關鍵階段。許金山否認兩項謀殺罪,高等法院的審訊已進行至第41日。案件周二(2025年1月14日)由暫委法官祁彥輝完成對陪審團的引導,4男3女的陪審團在上午約 11時半退庭商議。
控方指許策劃「完美犯罪」
控方陳詞指,許金山案發時為醫學院副教授,深知一氧化碳的致命性,並涉嫌利用瑜珈球釋放一氧化碳毒氣,試圖達成「完美犯罪」。許的妻子黃秀芬及次女許儷玲(Lily)於私家車內被發現身亡,驗屍報告顯示死因為一氧化碳中毒。控方認為,許有明確動機策劃這場命案,並指出黃秀芬曾於案發前一年提出離婚,但被許拒絕。
此外,控方對許所稱的「以一氧化碳滅鼠」的解釋提出質疑,並引用專家意見指出,許於案發時進行一氧化碳相關研究,雖名義上是研究治療中毒病人,但該研究未有臨床價值,實際用途成疑。
許金山自辯:妻女或自行釋放瑜珈球毒氣
許金山原由大律師代表,但於審訊第9日時決定自行辯護,並獲法庭批准其法律團隊退出案件。許在庭上作供時,提及自己與博士學生李泳怡發展婚外情,坦言因對方外貌吸引而展開關係。他同時聲稱,妻子黃秀芬最初對此不滿,但後來選擇接納,兩人關係融洽。
許在自辯陳詞中指出,案件缺乏直接證據證明他毒殺妻女,更提出可能是妻子或次女自行釋放瑜珈球內的毒氣後放入車內。他哽咽回憶案發當日情景,稱當時接獲妻子友人通知後趕往醫院,目睹妻女搶救無效離世。
案件背景與結局
案件發生於2015年 5 月 22 日,當時50歲的許金山被控謀殺妻子黃秀芬(47歲)及次女許儷玲(16歲)。控方指,許涉嫌利用其專業知識策劃命案,並試圖掩蓋真相。案件經上訴後重審,審訊歷時41日,陪審團一致裁定兩項謀殺罪成,法官依例判處他終身監禁。
散庭前法官問許金山有沒有說話想說,許金山說沒有,許金山隨即被送返監獄繼續服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