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案件編號:TMCC 2001/2025
- 法院:屯門裁判法院
- 被告:助理校長孔少丹,家長蔡鈺
廉署起訴孔少丹蔡鈺妨礙司法公正
屯門蔡章閣中學助理校長孔少丹與家長蔡鈺涉嫌銷毀貪污相關證據,干擾廉政公署(廉署)的刑事調查。兩人被控妨礙司法公正,案件於2024年9月29日下午在屯門裁判法院提訊。據廉署披露,此案源於蔡鈺試圖透過賄賂安排兒子入讀中二學位,但遭拒絕後,雙方涉嫌刪除通訊記錄以阻礙調查。
被告資料
以下為兩名被告的基本資料:
| 被告姓名 | 年齡 | 身份 | 居住地 |
|---|---|---|---|
| 孔少丹 | 50 | 蔡章閣中學助理校長 | 香港 |
| 蔡鈺 | 38 | 學生家長 | 深圳市 |
廉署起訴孔少丹蔡鈺妨礙司法公正案情背景
案情始於2024年7月底,蔡鈺的兒子獲分配2024/2025學年蔡章閣中學中二學位。助理校長孔少丹審閱其學歷文件後,要求兒子參加入學試合格方可入讀中二。由於兒子拒絕應考,最終被安排入讀中一。
- 通訊要求升級:同年8月初,蔡鈺透過電話通訊軟件發訊息,要求孔少丹安排兒子入讀中二。
- 學位調整條件:基於學位情況,孔少丹告知蔡鈺,只要兒子出席考試即可入讀中二。
- 涉嫌賄賂:蔡鈺得知安排後,透過支付工具向孔少丹發送1萬元人民幣(約等於港幣1萬元)。
- 拒絕與報告:孔少丹拒絕接受款項,並於8月下旬向校長匯報事件。
電話貪污證據銷毀
廉署接獲貪污投訴後展開調查,並於2024年8月26日會見孔少丹,明確指其與蔡鈺的電話訊息為貪污證據,並提醒勿刪除相關訊息。
- 涉嫌商討刪除:2024年9月12日,蔡鈺應孔少丹要求見面,兩人涉嫌討論刪除蔡鈺手機上的電話訊息。
- 執行銷毀:會面後,蔡鈺刪除兩人先前所有電話訊息,意圖干擾廉署就蔡鈺涉嫌貪污的刑事調查。
- 控罪細節:兩人被控於同日在香港作出有妨礙司法公正傾向的作為,即銷毀及干擾廉署調查資料。案件編號:TMCC 2001/2025。
法庭程序
案件於2024年9月29日下午提訊,兩名被告暫時毋須答辯。控方不反對保釋,但要求新增不得離港及不得干預證人等條件。裁判官批准保釋,並押後至2024年12月11日再訊。
保釋條件包括:
- 不得離港。
- 須居於報稱地址,如有更改須通知廉署。
- 不得干預控方證人。
保釋金額如下:
| 被告姓名 | 保釋金額(港元) |
|---|---|
| 孔少丹 | 10,000 |
| 蔡鈺 | 3,000 |
由於蔡鈺無香港居所,她須於2024年10月2日或之前提供替代地址。孔少丹自行到庭,蔡鈺則被押解應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