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宏邦醫生肉毒桿菌針奪命案
- 案件編號:HCCC137/2022
- 被告:李宏邦醫生
- 法院:高等法院
- 法官:郭啟安
- 辯方律師:資深大律師駱應淦
2025年9月12日,香港首宗肉毒桿菌針致死案於高等法院再訊,93歲整形名醫李宏邦被控於2018年因嚴重疏忽導致52歲投資銀行女高層張淑玲死亡。辯方指李宏邦患嚴重認知障礙症及失智症,無法理性思考或與律師有效溝通,爭議其不適合答辯。控方不傳召證人或作陳詞,陪審團將於下周一退庭商議李宏邦是否適合答辯。
李宏邦醫生肉毒桿菌針奪命案情背景
2018年11月12日,張淑玲接受李宏邦的肉毒桿菌針注射後昏迷不治,控方指李宏邦違反謹慎責任,構成嚴重疏忽導致死亡。辯方強調,李宏邦現年93歲,2022年疑似中風後健康惡化,患多種疾病,包括失智症及心臟病,認知能力嚴重受損,無法應對審訊。
辯方資深大律師駱應淦:李宏邦患重度認知障礙症,短期記憶力及理性思考能力喪失,不適合答辯。
被告李宏邦健康狀況
辯方提交四份精神科報告,顯示李宏邦於2022年跌倒頭部受傷後,思維速度減慢、自理能力下降、性情大變。報告確認李宏邦確診動脈粥狀硬化、心臟肥大、高血壓、失智症及血管性認知障礙症。簡短智能測驗(MMSE)得分18分(滿分30分),路徑描繪測試(TMT)表現不佳,顯示認知能力嚴重受損。
精神科專家鍾維壽:僅19分鐘評估已確定李宏邦患失智症多年,不適合答辯。
精神科專家黃重光:李宏邦患重度認知障礙症,無法有效參與審訊。
肉毒桿菌針奪命案法庭程序
高等法院法官郭啟安指示由四男三女組成的陪審團,需評估李宏邦能否理解控罪、決定認罪與否、向律師傳達證據或出庭自辯。若陪審團裁定李不適合答辯,審訊將暫停,法庭將決定是否進一步舉證,考慮醫院令或無罪釋放。若適合答辯,則選新陪審團進行刑事審訊。
法官郭啟安:陪審團必須基於專家報告客觀裁決,不可受情感或過往報道影響。
李宏邦醫生控罪詳情
| 項目 | 詳情 |
|---|---|
| 案發日期 | 2018年11月12日 |
| 被告 | 李宏邦,93歲,整形醫生 |
| 事主 | 張淑玲,52歲,投資銀行高層 |
| 控罪 | 誤殺罪(嚴重疏忽導致死亡) |
| 指控內容 | 1. 未確認張淑玲促眠藥攝取及禁食狀態仍進行鎮靜療程 2. 未監察氧飽和度 3. 未提供氧氣或鎮靜劑拮抗劑 4. 隱瞞醫藥資料 |
被告李宏邦認知能力問題
辯方報告指出,李宏邦現時無法使用電話、重複說話、誤將洗手盤當馬桶,需拐杖輔助行走,情緒不穩時會「爆粗」。他雖能簡單歸類水果,但無法正確歸類蔬菜,顯示執行功能嚴重受損。李宏邦正服用多奈呱齊減緩認知衰退,但腦退化無法逆轉。
辯方律師:李宏邦連基本邏輯思考或與律師溝通的能力都喪失,無法參與審訊。
李宏邦醫生肉毒桿菌針奪命案件重點
- 被告健康:李宏邦患失智症、心臟病及高血壓,認知能力嚴重受損,MMSE僅18分。
- 審訊爭議:辯方指李宏邦無法理解控罪或自辯,控方不反對其不適合答辯。
- 陪審團角色:下周一裁定李宏邦是否適合答辯,決定審訊是否繼續或暫停。
- 社會影響:首宗肉毒桿菌針致死案引發醫療安全及老年被告審訊能力的關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