黃碧如情理兼備
天水圍公屋精神病母子墮樓亡
房屋署調查發現,該母子於2015至2017年申請公屋時,隱瞞兩項資產,違反入住資格,遂於2024年11月發出「遷出通知書」。母子提出上訴,提交青山醫院證明書,強調遷出或分隔對其精神健康不利,惟上訴委員會於2025年2月確認遷出決定。
房屋署回應:「小組綜合考慮由房屋署及上訴方提交的全部資料文件、聆訊期間各方的提問、陳述、理據、現行房屋政策後,確認房委會發出的『遷出通知書』。」
上訴委員會程序:醫療建議是否被忽視?
黃碧如今早在電台節目表示,上訴委員會由獨立成員組成,非公務員,且會考慮聆訊當日提交的所有文件,包括醫療證明。她強調,根據報道,房屋署程序合規,並提供恩恤安排。
黃碧如陳述:「如上訴人當日有提交醫院文件,相信委員會已考慮有關情況……雖對事件感到不幸和難過,但亦欣賞房署提出日後會優化安排。」
房屋署應對:恩恤與壓力並存
上訴失敗後,房屋署允許母子暫住原單位,並轉介明愛天水圍綜合家庭服務中心協助申請中轉屋。然而,署方按程序持續發出收回單位信函,引發家屬不滿,質疑加劇母子心理壓力。房屋署強調已與家屬溝通,解釋恩恤安排,並聯繫社工提供支援。
房屋署聲明:「職員向租戶家人清楚解釋房屋署須按上訴委員會裁決結果而向該戶發出收回單位的信函,但同時表示十分明白租戶的特殊情況,因此亦詳細解釋了相關的恩恤安排。」
悲劇結局:母子相繼自殺
儘管有恩恤安排,楊母(患躁鬱症)於2025年4月20日墮樓身亡,鄧兒(患思覺失調症)於7月31日亦步其後塵。事件曝光後,房屋署與社會福利署持續為家屬提供協助,並承諾優化特殊需要租戶的處理流程。
房屋署承諾:「房屋署將認真檢視並仔細探討進一步改善及優化工作指引及流程,特別是與特殊需要租戶有關的個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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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件時間線與資產爭議
| 日期/項目 | 細節 |
|---|---|
| 2015-2017年 | 母子申請公屋,隱瞞兩項資產(未申報詳情)。 |
| 2024年11月 | 房屋署發出「遷出通知書」。 |
| 2025年2月下旬 | 上訴委員會聆訊,確認遷出決定。 |
| 2025年3月 | 房屋署按裁決發出收回單位信函。 |
| 2025年4月20日 | 楊母墮樓身亡。 |
| 2025年7月31日 | 鄧兒墮樓身亡。 |
| 恩恤安排 | 允許暫住原單位、轉介明愛社工、協助申請中轉屋。 |
天水圍公屋精神病母子墮樓亡重點
- 資產申報爭議:母子因2015-2017年未申報兩項資產,被判違反公屋資格,引發遷出程序。
- 醫療建議爭議:青山醫院證明書建議續居,但上訴委員會維持遷出決定,程序公正性受質疑。
- 恩恤與壓力並存:房屋署雖提供暫住及社工轉介,但持續發信施壓,家屬質疑加劇悲劇。
- 政策檢討呼聲:房屋署承諾優化特殊需要租戶處理,黃碧如認同程序合規但感遺憾。
- 公眾關注:事件揭示公屋收回政策在特殊個案中的酌情不足,亟需改革。
這宗天水圍母子連環自殺案,揭露公屋收回政策在執行上的隱憂。黃碧如與房屋署強調程序合規及恩恤安排,但悲劇仍難以挽回。公眾期待房屋署兌現承諾,完善對特殊需要租戶的支援,防止類似事件重演。
資料來源:報章頭版、電台節目、房屋署回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