葉吉江酒後駕駛

葉吉江酒後駕駛重犯輕判

發布時間:2025-05-10
最後更新:2025-05-10

葉吉江酒後駕駛

  • 案件編號:FLCC2548/2024
  • 裁判官:香淑嫻
  • 被告:葉吉江

屯門區議會委任議員葉吉江因酒後駕車引發交通事故,2025年5月9日在粉嶺裁判法院被判社會服務令200小時及停牌6個月。署理主任裁判官香淑嫻指出,葉吉江過往熱心公益,報告內容正面,法庭決定給予最後一次機會,但警告若再犯,可能要面對監禁。

案發經過:逆線駕駛撞的士

案件發生於2024年8月1日晚上,葉吉江駕駛Tesla Model Y在新界上水古洞路逆線行駛,迎面撞上一輛的士,導致雙方車輛中度損毀。的士司機指葉吉江目光呆滯,無法對答,警方到場後發現葉身上有酒味,並進行呼氣測試,結果顯示其每100毫升呼氣中含47微克酒精,超過法例標準(22微克)一倍。葉吉江隨即被警方拘捕,並於警誡下保持緘默。

葉吉江承認酒後危駕酒精超標1倍

庭上情況:承認危駕獲輕判 醉駕罪撤銷

現年61歲的被告葉吉江,報稱退休人士,於2024年獲委任為屯門區議員。他原被控危險駕駛及酒後駕駛兩罪,但早前已承認危險駕駛罪,酒後駕駛罪獲撤銷。法庭透露,葉吉江曾於2017年有醉駕及不小心駕駛的定罪紀錄。

裁判官:再犯或無法避免監禁

香淑嫻裁判官判刑時強調,危險駕駛罪性質嚴重,且葉吉江非首次犯案,但考慮到距離他上次犯案已有8年,並且案發時車速緩慢,損毀程度輕微,且報告內容顯示被告品格良好,熱心公益,法庭決定給予一次機會。然而,裁判官警告,若葉吉江日後再犯,或無法避免監禁。

裁判官最終判處葉吉江社會服務令200小時,停牌6個月,並要求他自費參加駕駛改進課程。葉吉江在庭上向裁判官表示:「多謝法官。」

事故後果:的士司機頸部受傷即日出院

事故中,57歲的的士司機頸部扭傷,當日已出院;葉吉江則聲稱頸部及胸口受傷,但情況無大礙。

葉吉江危險駕駛案重點

  1. 案件背景
    • 屯門區議員葉吉江於2024年8月1日晚上,在上水古洞路駕駛私家車時逆線行車,與的士相撞。
    • 葉吉江被警方進行酒精測試,結果顯示超標,隨即被捕。
  2. 法庭情況
    • 葉吉江今早(2025年)於粉嶺裁判法院承認危險駕駛及酒後駕駛兩項罪名。
    • 案件押後至5月9日宣判,期間需待取社會服務令報告。
    • 被告以5千元保釋候懲。
  3. 辯方求情
    • 被告坦白認罪,並指涉事的士損毀情況不嚴重。
    • 強調葉吉江多年來積極參與社會服務,疫情期間對社會有貢獻。
    • 案發後已聘請司機,不再親自駕駛。
  4. 事故詳情
    • 葉吉江逆線行車導致雙方車輛受損,的士司機頸部扭傷,葉吉江亦稱頸部及胸部受傷。
    • 的士司機稱葉吉江精神呆滯、行動遲緩,且未回應其提問。
  5. 過往紀錄
    • 葉吉江曾於2017年涉及醉酒駕駛及不小心駕駛的交通紀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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