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委會農夫山泉
本文將會按時間的先後次序,由下而上記錄農夫山泉消委會事件。
農夫山泉消委會事件:2024年7月18日
農夫山泉回應消委會道歉
消委會道歉後,農夫山泉(9633)回應:「香港消費者委員會今日發布的《消委會就「農夫山泉」測試樣本結果的澄清》已收悉。測試結果充分顯示農夫山泉產品全面符合相關標準,可以安全飲用。農夫山泉將持續為香港市場提供安全、優質的產品和服務。」

消委會跪了
消委會向農夫山泉道歉
內地瓶裝水品牌「農夫山泉」近日向香港消委會發出律師信,批評其檢測報告不客觀,要求道歉及澄清。消委會2024年7月17日閃電發表聲明,表示已與「農夫山泉」代表會面並進行深入交流,了解其產品為「飲用天然水」,因此將樣本重新歸類並評分,整體表現由4.5星調整至5星。消委會對因樣本歸類不準確引起的誤會表示歉意。
香港消委會指出,去年底進行瓶裝水測試時,共檢測了30款樣本,來自不同地區,包括香港、內地、日本等。當時,29款樣本清楚標示類別,如「蒸餾水」、「純淨水」、「天然礦泉水」等,而「農夫山泉」則標示為「飲用天然水」。由於其成分與「天然礦泉水」相近,消委會最初將其歸類為「天然礦泉水」。
香港消委會表示,消委會進行的是比較測試,通常使用國際標準。最初將「農夫山泉」歸類為「天然礦泉水」後,檢測其溴酸鹽含量時,採用歐盟標準,即每公升3微克的最大限值。
根據香港食物安全中心的資料,攝入大量溴酸鹽可引致健康問題,包括可引致噁心、腹瀉、嘔吐及腹痛。情況嚴重者,腎臟及神經系統也會受到影響。但世界衛生組織將飲用水的溴酸鹽含量上限訂為每公升10微克,只要不超過此標準,對健康威脅不大。
在與「農夫山泉」代表會面後,消委會了解到該產品實際上是「飲用天然水」,且符合內地的《食品安全國家標準包裝飲用水》(GB19298-2014)。因此,消委會將該樣本改列為「飲用天然水」並重新評分。該樣本的TDS值顯示其口味較淡,但溴酸鹽含量遠低於標準,屬於安全飲用範圍。
「農夫山泉」的評分由4.5星升至5星!
消委會強調所有30款樣本的化學和微生物測試結果均理想,無發現有害物質超標,均可安心飲用。
消委會跌落地揦返拃沙!
香港消委會最後指測試文章的重點在於性價比及環保考量,提醒消費者瓶裝水塑膠瓶只能一次性使用,塑膠降解需要數百年,應嘗試減少使用。
農夫山泉消委會事件:2024年7月16日
消委會回應農夫山泉律師信
在接收到農夫山泉代表律師發出的信件後,香港消費者委員會 (以下簡稱「消委會」) 在今日 (2024年7月16日) 進行了以下回應:
- 確認收到信件:消委會確認已接收農夫山泉代表律師所發出的信件,並表示正在研究和跟進此事。
- 澄清聲明:
- 測試結果:消委會在其月刊文章、新聞稿、其他傳訊文件以及記者會上的發言中均明確指出,所有30款測試樣本中沒有發現有害物質超出世界衛生組織(WHO)的相關標準值,因此所有樣本都是可以放心飲用的。
- 文章重點:消委會強調,文章的重點在於各樣本的性價比以及瓶裝水塑膠瓶對環境所造成的影響,而非產品的安全問題。
農夫山泉公司代表和律師到消委會投訴:

圖片來源:明報 (農夫山泉指消委會檢測標準有誤促澄清及道歉 消委會:無指產品有安全問題)
農夫山泉 (9633) 股價反應
- 農夫山泉股價低見$32.2元
- 兩日之間市值累蒸發逾130億元。
農夫山泉要求消委會道歉
香港消費者委員會在2024年7月16日披露,在本地市面上購買了30款常見的瓶裝水樣本進行測試後發現,來自中國內地的百歲山和農夫山泉的瓶裝水樣本均檢出每升3微克的溴酸鹽。這一數值達到了歐盟適用於經臭氧處理的天然礦泉水和泉水的溴酸鹽最大限值 (上限),但遠低於美國、日本、英國以及世界衛生組織訂立的飲用水質量標準。
根據世界衛生組織的規定,飲用水中溴酸鹽的限制為0.01毫克/升(即10微克/升),美國的標準也是0.01毫克/升,而歐盟的標準則更為嚴格,規定為0.003毫克/升(即3微克/升)。即將出台的中國《飲用天然礦泉水》新國標也將對礦泉水溴酸鹽濃度加以限定,初步定在低於0.01毫克/升。
針對上述檢測信息,農夫山泉發佈了一封致香港消費者委員會的律師函。函中指出香港消委會在報告中存在3大錯誤:適用標準錯誤、標準判斷錯誤、評價語言不專業且具誤導性。農夫山泉請求香港消委會立即作出澄清、道歉並消除不良影響。

農夫山泉發律師函要求香港消委會道歉
農夫山泉表示產品銷售於內地及香港市場,必然以所屬區域的法規為優先適用標準
農夫山泉股份有限公司 (以下簡稱「農夫山泉」) 委託律師事務所向香港消費者委員會發函,針對其在2024年7月15日發布的《飲水思源30瓶裝水口味、礦物、安全檢測》一文進行說明。
農夫山泉認為,消費者委員會發布的文章是基於錯誤的理解和不專業的分析,做出了不客觀的評價,嚴重損害了農夫山泉的聲譽。農夫山泉要求消費者委員會書面澄清、道歉,並消除所有負面影響。
農夫山泉認為香港消委會有關瓶裝水有3大明顯錯誤:
- 適用標準類別錯誤:文章將農夫山泉的產品(標註為“天然水”)誤歸類為“天然礦泉水”,並採用了歐盟“天然礦泉水”標準進行評估。實際上,農夫山泉的產品應適用歐盟「飲用水」安全標準。根據這些標準,農夫山泉產品的溴酸鹽含量(3微克/公升)遠低於安全限值(10微克/公升),符合各國的飲用水安全標準。
- 標準判定錯誤:農夫山泉產品應遵循中國內地和中國香港地區的法規標準,並符合這些標準。消費者委員會強行套用不適用的第三方標準,並忽略了生產技術背景和消毒處理方式,得出的結論不科學、不嚴謹。即便以歐盟天然礦泉水標準,農夫山泉產品的溴酸鹽含量也符合規定。
- 評價語言不專業、誤導:消費者委員會在評估中使用了不專業且誤導的語言,混淆了安全標準,導致消費者誤解。例如,使用「上限」這樣的詞彙和不負責任的描述(如「多用」溴酸鹽會引起噁心),這些表述缺乏科學依據,並引發了消費者的恐慌,給農夫山泉造成了重大損失。
農夫山泉要求香港消費者委員會立即澄清事實、道歉並消除負面影響,否則將採取進一步的法律行動。律師事務所表示將代表客戶保留所有權利。
農夫山泉發要求香港消委會道歉的律師函全文以下
致:香港消费者委员会
本所受农夫山泉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农夫山泉”)委托,就贵会于2024年7月15日发布的《饮水思源30瓶装水口味、矿物、安全检测》一文(以下称“文章”) 致函说明如下。
贵会所发表的文章基于错误的理解和非专业的分析,针对农夫山泉产品溴酸盐含量情况做出了不客观的评价,给农夫山泉的声誉造成了巨大伤害,农夫山泉郑重要求贵会书面澄清、道歉并消除给农夫山泉带来的所有负面影响。
贵会的发文存在如下明显错误:
一、适用标准类别错误
文章表明,被检测的农夫山泉产品为饮用天然水产品,测试结果表格中该产品的成分也明确标注“天然水(深层湖水了。但在评价时,贵会却将其放在“天然矿泉水” 序列与不同类产品比较,并适用了欧盟“天然矿泉水”标准。
事实上,农夫山泉饮用天然水产品,即使采用欧盟地区标准,也应适用欧盟“饮 用水”安全标准而非“天然矿泉水”标准评价。而根据欧盟饮用水安全标准,溴酸盐安全含量为不超过10微克/升。中国、中国香港地区、美国、日本、世界卫生组织等各类饮用水安全标准中,溴酸盐安全规定也均为不超过10微克/升。农夫山泉饮用天然水产品为3微克/升,完全符合以上各国各地区饮用水安全标准,属于优质合格产品。
二、标准判定错误
农夫山泉饮用水作为生产和销售于中国内地及中国香港地区的产品,必然以所属区域的法规为优先适用标准。农夫山泉产品严格符合中国内地及中国香港地区的生产 标准要求,所有瓶装水出厂前均需经过消毒环节(目前行业主要采用臭氧杀菌方式)。 贵会强行将中国香港地区销售的产品套用并不应适用的第三方标准,罔顾不同法规要求下的生产、技术背景差异,且不考虑臭氧处理的效应,得出的结论极不科学也极不严谨。
进一步讲,即使如贵会所述套用欧盟天然矿泉水标准进行评价,农夫山泉天然水产品的溴酸盐含量依旧符合规定。文章载明,该次农夫山泉天然水产品的溴酸盐检测值仅为3微克/升,这远远低于欧盟同类产品控制标准(10微克/升)中位线以下, 体现了农夫山泉天然水产品的良好品控能力,产品质量符合各国家和地区的安全要求。
三、评价语言不专业、有故意误导性
任何标准只有:“合格”或“不合格”,使用”上限”或“下限”是明显故意错误, 有意误导。
贵会在进行评价时,回避直接表述“合格与否”这样的重要结论,却故意混淆安全标准,使用“达到上限”这样极易导致消费者误解产品安全性的不严谨表述。更甚者, 贵会在文章里用语十分不专业,接着评论说,“多用”、过量食用溴酸盐会引起恶心。 什么是“多”,委员会官方发布文章语言使用这样的词汇,实为非常之不负责任、不专 业用词。根据纽约州卫生部报导的出现了恶心、呕吐、腹泻和腹痛等胃肠道症状者, 其接触溴酸盐的水平是所检测饮用水产品中溴酸盐的数千倍!(超链接:https://www.health.ny.gov/environmental/water/drinking/bromate.htm)
贵会做这样的表述,显示了明显有意图的引导性。贵会发文后,在香港及内地广 大消费者群体中造成恐慌,给农夫山泉这样产品本身完全合规合格的企业造成巨大的 损失。
贵会的行为已经给农夫山泉造成了巨大负面影响,农夫山泉正告贵会,请贵会立即作出澄清、道歉并消除影响,否则,农夫山泉将采取进步行动! 本所代表本所客户保留其一切权利。
赵不渝马国强律师事务所
2024年7月16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