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浩田陳卓軒涉醉酒輪姦
兩名時任消防員被控於2021年8月20日在旺角帝京酒店房內輪姦一名26歲醉酒女子X的案件昨日續審。31歲首被告李浩田今早出庭自辯,否認控罪,並形容三人在案發當晚是「和諧玩酒Game」,強調女事主X當時並未完全醉酒,三人互動融洽。李稱與X發生親密行為均得到對方同意,但因自己不能勃起而未發生性行為。
兩消防員否認強姦罪
首被告李浩田(31歲)與次被告陳卓軒(29歲)均被控一項強姦罪,否認於2021年8月20日晚上,在香港旺角太子道西帝京酒店978號房內強姦女事主X。女事主X早前供稱,當晚她在半醉半醒的狀態下被兩名被告輪姦,期間無法反抗,並曾用盡全力推開對方但未能成功。
X供稱,她先後被李及陳強行發生性行為,並在清醒時發現陳正在其身上,而李則站在床邊強迫她口交,並在她臉部射精。隨後,陳幫她清理臉部並穿回衣物,扶她離開酒店。
三人當晚「融洽玩酒Game」
李浩田自辯稱,X是其前同事,陳則是他在觀塘消防局時的同僚。李表示事發當晚,他主動約X及陳到帝京酒店聚會,三人從晚上八時開始玩「酒Game」,互相斟酒頂酒,氣氛融洽。李形容三人「手舞足蹈,開心拍掌歡呼」,並有輕微身體接觸。他稱,X當晚飲酒不超過7至8杯,自己飲了10杯,陳則酒量最多,但三人均只略有酒意,仍保持清醒。
李提到,X曾主動將雙腿放在他的腿上,令他感到驚訝,並形容當晚的親密互動均為「雙方自願」。他強調,與X接吻及進一步親密行為前均有詢問對方意願,得到同意後才進行。
自辯細節:親密行為中止於浴室
李在庭上描述與X的互動細節,指兩人「做足前戲」,包括拖手、接吻、脫衣及撫摸等,並稱X曾主動為他手淫。然而,由於酒店燈光全開,加上擔心陳從浴室出來目睹,李感到緊張而未能勃起。他於是請求X為他口交,但X拒絕,指他「有汗味又未沖涼」。李隨後穿回衣物,進入浴室洗澡。
李補充,他進浴室時發現陳正在赤裸抹身,便要求陳讓位,並按陳的建議將手機帶入浴室。陳離開浴室後,李開始洗澡。
女事主X:醉酒狀態被輪姦
女事主X早前供稱,當晚在半醉半醒的狀態下,感到有人夾住雙腳使其無法大幅度動彈。她指控李強行與她性交,並在她清醒時發現陳正在其身上,而李則強迫她口交並在臉上射精。X形容自己曾用盡全力推開兩人但未成功。
案件編號為HCCC230/2024。
消防員涉醉酒輪姦案重點
- 案件背景
- 兩名時任消防員李浩田(31歲)與陳卓軒(29歲)被控於2021年8月20日,在旺角帝京酒店內強姦26歲女事主X。
- 女事主X指控兩被告在她醉酒狀態下,強行與她發生性行為並輪流侵犯。
- 女事主X的證供
- X稱當晚在半醉半醒的狀態下,感到有人夾住雙腳,無法反抗。
- 她指李強行與她性交,並在她清醒時發現陳在其身上。
- 李被指站在床邊,強迫她口交並在她臉部射精。
- 陳則幫她清理臉上的精液,穿回衣物並扶她離開酒店。
- 首被告李浩田的自辯
- 李稱三人當晚聚會氣氛融洽,從晚上八時開始玩「酒Game」,互相斟酒,氣氛和諧。
- 他指X飲酒不超過7至8杯,三人均有酒意但保持清醒。
- 李稱X主動將雙腿放在其大腿上,兩人隨後發生親密互動,包括接吻、撫摸及手淫,並強調一切均為「雙方自願」。
- 親密行為細節
- 李表示兩人「做足前戲」並準備發生性行為,但因燈光明亮且擔心陳從浴室出來,他未能勃起。
- 他請求X為他口交,但遭到拒絕,X稱他「有汗味又未沖涼」。
- 李隨後穿回衣物進入浴室洗澡,並發現陳正在浴室內抹身。






